联邦法院裁定:申请人成绩差,就算拿到学校录取通知书,移民局可直接拒发学签。

联邦法院裁定:申请人成绩差,就算拿到学校录取通知书,移民局可直接拒发学签。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加拿大联邦法院首次裁定,如果学签申请人来加拿大进修其相关专业,签证官有权通过申请人的成绩单决定其求学意图是否合理,并以此判断是否批准申请人的学签申请。
此次裁决始于一位印度公民的司法审查请求。申请人于2020年在孟买一所大学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21年,申请人成功获得安省Canadore College创业管理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向IRCC提交了学签申请。这位完整的提交了学签申请的资料,其中包含了录取通知书,成绩单,雇主支持信,学费缴费单,银行存款证明等文件,本以为万无一失,没想到签证官竟以“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备在加拿大完成学业的学术能力”为由,拒绝了他的学签申请
该申请人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审查请求,声称签证官拒签的决定缺乏证据支持,认为签证官无权决定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学业的能力。申请人认为学术能力的评判应该是以学校要求为准,收到了录取通知书就说明学校认为该留学生是有能力完成学业的。
然而,联邦法院审核案件事实后驳回了申请人司法审查的请求并裁定该签证官此次学签拒绝合理合法。此次裁决引起了众多专业人士的关注,因为这正是加拿大联邦法院首次明确签证官在拒签决定上,拥有如此大的自由裁量权。

签证官给出的拒签理由是:

1.不认为申请人有在加拿大完成学业所需的学术能力。签证官认为申请人的成绩单平均分较低,尤其是核心科目的分数。
2.申请人的求学意图不合理。鉴于国际学生高昂的学费,签证官认为申请人来加拿大就读此专业的成本和潜在的就业可能收益不成正比。
基于以上两个理由,签证官判断这位申请人并没有抱着真实学习的目的来加拿大

联邦法院在判决书中表达了如下意见:

1.在学签审理案件中,签证官有权评估申请人的现有技能、学术能力和取得学术成功的可能性以判断其是否真的以学业进修为目的来加拿大。
根据移民法规定,签证官有权决定申请人的入境理由是否真实,并判断其完成学业后是否会依法离境加拿大。而此次案件中,签证官指出,申请人的本科教育平均分较低,尤其是其专业核心课程的分数,不足以说服签证官他可以在加拿大完成学业,并判断这位申请人并没有抱着真实学习的目的来加拿大。
2.录取通知书能一定程度上证明此申请人来加学习的真实意愿,而签证官仍可结合多方面资料做出最终决定。
签证官有权怀疑申请人来加目的的真实性,申请人有义务提供证据并向签证官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而此次案件中,联邦法院认为签证官考量申请人平均分的做法并无不妥,申请人未能提供更多证据向签证官说明其学术能力。
3.案件中多处表明,申请人若想要指控签证官决定的不合理合法之处,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否则,联邦法院大概率不会认同申请人司法审查请求。
这个案例让我们意识到,加拿大签证官在拒绝申请上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平均分较低的同学在学签申请的过程中更是要万分小心。换句话说,如果申请人本科经济学成绩不好,研究生若想继续从事经济学研究,则需要向签证官说明申请人为什么今后能从事此项学术研究,否则就有被拒签的风险。
这一裁定让一些大龄、成绩不好想要通过留学转移民的伙伴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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