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上诉
简介: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难民上诉处(RAD)是专门受理被难民保护处(RPD)拒绝的难民申请案件。大多数情况下,难民上诉处不会举行口头上庭聆讯,而是依据介入方提供的材料和RPD的记录进行判决。
难民上诉程序:
- 上诉通知和时限 : 上诉人在收到难民保护处 的有关裁决的书面理由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必须书面填写并提交上诉通知
- 完善上诉记录: 上诉人在收到难民保护出的有关裁决的书面理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以完善上诉记录
- 难民上诉聆讯: 大多数情况不会有聆讯,上诉裁决将基于书面证据而做出
- 结果: 大多数情况下,上诉人将在完善的上诉记录提交后的90天内收到上诉判决书
不是所有被拒的难民申请人都有资格向难民上诉出提出上诉,不符合资格的人可能包括:
- 难民保护处认为毫无事实根据的申请人
- 加美安全第三国协议下,少数例外的难民申请人
- 撤回或放弃其难民申请的个人
- 难民保护处认为不可信的申请人
- 指定外国人
- 难民保护处允许部长申请停止其难民保护的案件
- 因引渡法而收到移交令的难民申请被拒的人
所有被拒的难民申请人仍旧可以向联邦法院提交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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